房产抵押贷款的条件
1、有合法的身份(即拥有正规合法的身份证、户口本等身份证明材料);
2、有稳定的经济收入,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;
3、年龄在25周岁以上或实际工作年限在5年以上(此条其实是对经济能力的补充);
4、有合法有效的住房交易合同,一手房交易的还应有真实的房屋预订合同或相关凭据;
5、以新购住房作最高额抵押的,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,房龄在10年以内,且备有或已付不少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%的首付款;
6、已购且办理了住房抵押贷款的,原住房抵押贷款已还款一年以上,贷款余额小于抵押住房价值的60%,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,房龄在10年以内;
7、房屋抵押贷款房产的产权明晰,可进入市场流通(有十种房子不能办理房产抵押贷款);
8、能提供建行认可的有效担保(建行房产抵押贷款条件中要求担保人,但其它银行很多都不需要)。
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
1、住房贷款借款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件、婚姻关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;
2、借款人及配偶的当地常住户口或当地长期居住证明材料;
3、从事生产经营的营业执照,从事许可制经营的,应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;
4、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证明;
5、买房抵押贷款借款人配偶承诺共同还款的证明;
6、借款人获得质押、抵押贷款额度所需的质押权利凭证、抵(质)押物清单及权属证明文件、权属人及财产共有人同意质押、抵押的书面文件;
7、建设银行二级分行(含)以上认可的评估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报告;
8、建设银行需要的其他资料。
建设银行房屋抵押贷款办理流程
1、借款人申请办理个人助业贷款,须持建设银行规定的有关申请材料向贷款行提出申请,填写申请表,提交相关资料;
2、客户经理双人实地调查、审核同意后,上报有权审批部门审批,银行审批同意后,与客户签订贷款合同;
3、客户经理办理放款手续,将款项转入借款人在我行开立的结算帐户上,客户即可使用贷款资金;
4、借款人到营业柜台还款,或在存款账户或银行卡上留足还款金额,委托贷款银行代扣还款;
5、贷款结清后,营业网点将抵(质)押权利证书退还给客户。